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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不是筐

1998-11-21 来源:光明日报 吴建飞 我有话说

在商场的货架上,贴有“绿色食品”圆型标志的食品日见增多,也大大刺激了顾客的购买欲望。“绿色”二字日益深入人心,标志着公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和对食品品质的执著追求。然而,是否标贴“绿色食品”字样的食品皆绿色”呢?恐是要打个问号的。

前不久,有细心的消费者在民航班机上发现,航空配餐小食品竟是无绿色食品标志和产品批号的“绿色食品”,原来缺乏绿色食品标志知识的商家并未对商品进行“四位一体”绿色食品标志审核便放行入市,给假冒伪劣产品钻了空子。一家南方茶场的云雾绿茶在两年前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销路大开,于是,该茶场的毛尖、银毫绿茶产品包装上。至于同一个绿色食品批号出现在多个品牌的产品上、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擅自从非申报监控的原料产地购进原料扩大生产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存在着。“绿色食品”成了筐,多产俏销尽管装,这种假冒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必然妨碍“绿色食品”的健康发展,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绿色食品是在特定技术标准下生长、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其标准涵盖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标准、产品标准、包装标准及相关标准,构成一个“从土壤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经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使用的“绿色食品”标志本身就是可贵的无形资产,并且也十分神圣。利用这种独特信誉诱导消费者,是假冒“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共同商业目的,与其它假冒伪劣产品相比,更具欺诈性和隐蔽性。这种“自乱”行为或许可以为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带来一时兴旺,然从长远而言,这无疑是种慢性自杀。因为它与“诚信”二字相背,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和愚弄,也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

“绿色食品”不是筐,你装他也装,最终只能是破了“筐”,毁了誉。因为,消费者交了学费更善于明辨真伪,执法部门合力围歼假冒伪劣商品的同时,对假冒“绿色食品”绝不会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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